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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冰竹雪 发表于 08-2-29 15:46

谈狗(杂文)

几千年来,狗大概是与人最为亲密的动物之一。

[[i] 本帖最后由 墨冰竹雪 于 2008-4-3 12:45 编辑 [/i]]

凌璎 发表于 08-2-29 16:28

可食,可宠,可恶。可喜,可遛的狗儿被楼主表达得淋漓尽致......

懒兔兔 发表于 08-2-29 16:43

强哦!我比较怕狗,如果没有主人在跟前的狗我都不敢招惹,记得五岁时被只狂大的土狗追着跑然后重重的跌倒过,后来去同学家被巴儿狗在膝盖上留了个牙印,亏我这么可爱它也下得了口。此后就很怕狗,但是看到可爱的漂亮的又还是会不摸摸,当然要主人先抱着再下手。
有房子了还是想养一只,因为。。。可食,可宠,可恶。可喜,可遛,可打亦可为文

凌璎 发表于 08-2-29 16:45

幸亏,我忌五血,不吃狗肉,不然,真难以下咽.......:lol

岭南才子 发表于 08-2-29 19:55

有几处明显的错误,望楼主仔细审阅。:handshake

xiaogaodetian 发表于 08-2-29 20:22

我伤心我的狗被人偷了.........[attach]16565[/attach]我可爱的小豆丁..........

吕林 发表于 08-3-1 12:33

是有几处错别字。

呵呵,文章写得不错。

我如养宠物,当养狗也。

……默 发表于 08-3-2 09:57

[quote]原帖由 [i]吕林[/i] 于 2008-3-1 12:33 发表 [url=http://www.hunanbbs.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8296&ptid=32113][img]http://www.hunan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有几处错别字。

呵呵,文章写得不错。

我如养宠物,当养狗也。 [/quote]
人家的错别字是用来考验我们的智力滴。

写得很好。我若是狗,会把你引为知己,然后聘请你为代言人。

墨冰竹雪 发表于 08-3-2 14:48

多谢谢各位指正,错别字可能是打字打错之误。有错误请各位兄台指明。

吕林 发表于 08-3-2 18:01

“全身黑毛绒绒的小鸡在四于之内”中应该是“四天”;“下降了几个等级。很少油星更别说是鱼花了。”中间个人认为应该是用逗号而不是句号,这是语法问题,我只是举个例子,别的地方似乎还有;“最高的强的武功是打狗棒”多了个“的”应该是“最高强的武功”;“地颌丰盈,或于提黑袋,”中应该是“手提”;

呵呵,,,我就不客气了,给你挑刺儿了。

墨冰竹雪 发表于 08-3-2 18:04

回复 10# 的帖子

多谢吕林兄。看来当局者必迷,我找来找去找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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