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县副县长买赃车苦了失主
全国广大记者:你们好!
我是湖南株洲市网岭水泥厂的下岗职工,为生计于2006年12月借款14万买了一辆黑色别克凯越小轿车,车号是[font=宋体]湘B·A7072 [/font]。
2007年8月18日下午,湖南省[size=2]攸县[/size]黄丰桥镇阁前村坪坡组村民贺某说要用我的车去办事,当时说好在8月26日归还,到了8月26日却没见贺某踪影。我感到事情不妙于2007年9月13日、9月30日两次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到10月10日,派出所将贺某抓获,以诈骗罪立案,贺某承认自己已将小车以5万元抵押在湖南攸县建设路某当铺。然而,当传讯当铺老板却矢口否认贺某开了小车来他当铺当车。检察院以未找到车为由没有批捕,派出所把贺给放了。事情因找不到小车拖到今年4月。
后来,我发动所有朋友多方打听小车下落,最终,发现我的小车停在衡东县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7日上午。我与攸县网岭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湖南衡东县城关派出所。经派出所查实,2007年10月4日,攸县当铺老板伙同其兄非法将我的价值近14万元的别克凯越新车以68000元卖给衡东县主管政法的副县长彭青松。
在衡东县城关派出所副县长彭青松承认小车在他手上,但拒绝攸县公安民警把车开回的请求。只同意把车停在衡东县公安局内,说必须交给他68000元人民币才能放车。
自从小车丢了到现在已经近一年时间,这一年来为了找人找车我花费巨大,正常生活被完全打乱,家庭也闹得很不和睦,根本没心思工作,精神压力极大。历尽艰辛找到车,本以为事情可暂告了结,但万万想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车子在放着生锈。[color=#ff0000]更气愤的是我的小车被人弄走后,先后被电子眼睛抄牌15次,共记罚款3000元。[/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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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老百姓的权益为何这么难维护?车子没户主本人在场,当铺为何敢随便买卖非法车辆;当地主管司法机构的副县长彭青松竟然亲自参与非法买卖,还能理直气壮拒不交还。如果公安机关保护受害人的权益退回车辆是依法办事,这位副县长的旨意是不是违法行为???在他们眼里法律是什么啊???虽然现在贺某批捕在逃.张某批捕在押,但因为车子不能追回,案子一直没法结案。
我是相信共产党,相信政府的。但我以就此事三次向有关党政部门反应,可依然没有下文。现在感觉很茫然,不知道是应该继续等待,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希望在此能得到更多有识之士滴指引援助,谢谢!!!
车主: 罗先生 靠政府?饭都没的吃。 祖国在沉睡
党在玩社会
社会在呻吟
人民在流泪
/:A006? 楼主的这个东西应该发到民众呼声去,到这里没用。 让版主来处理把
我发帖的时候感觉很多版都有点模棱两可
只好随便处理了/:A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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