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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 发表于 08-8-30 12:44

人民听证员首次亮相做"裁判" 当事人表示欢迎

  三湘都市报8月28日讯 “当事人,你们同意让周承能和李天赐两位人民听证员参与此案件的听证会吗?”“我们同意。”长沙市某公司认为工商部门对自己侵犯商标行为的认定不符合事实,因此向工商局提出公开听证的要求。今天上午,在尊重当事人和举报人提出了保护企业商业形象和个人隐私的要求下,这场全国首例有“人民听证员”参加听证的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在长沙举行。
  [b]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b]
  听证会的举报人(第三人)和当事人均为生产豆奶的食品生产企业。8月初,市工商局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经过调查,认定当事人生产的豆奶产品在包装上仿冒举报人的产品,准备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引发了当事人的异议。
  “我不认为自己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所以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表示,自己相信人民听证员的参与,可以使这个案子的处理更加公正。
  “我们也支持人民听证员参与听证。”举报人(第三人)表示,人民听证员的参与,为涉及行政处罚案件的企业双方都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共的平台,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b]首次“上岗”准备充足[/b]
  长沙市泉州商会会长李天赐和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周承能担任此次听证会的人民听证员,当他们走进听证大厅时,受到了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举报人(第三人)等的欢迎。
  听证会上,三方人员在首席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提交了自己的证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两名人民听证员自始至终坐在听证席上,认真地倾听双方申诉,时而翻阅文件,时而记录笔记。“之前我已经详细地了解了案情,需要听双方的申诉意见!”李天赐表示,作为人民听证员,他将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位人民听证员在听证会后交流了意见,并将在接下来的合议会议提交自己对本案的书面意见。
  [b]合理听证意见必须接纳[/b]
  “听证会结束后,首席听证主持人应在2日内主持召开合议会议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人民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意见和建议必须采纳。”省工商局局长助理、长沙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文表示,当事人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处罚过重等情况时,可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可进行听证。
  在听证过程中,人民听证员行使权利是间接的,人民听证员不会在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而是在听证会合议阶段向合议庭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人民听证员有一定依据的意见和建议,工商部门必须接受并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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