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规章制度] 湖南论坛版主管理条例

本主题由 傲然人生 于 07-10-30 16:31 关闭
湖南论坛版主管理条例

本文来自:湖南论坛 转载请注明出自【www.hunanbbs.net】 作者:傲然人生 您是第1919个浏览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论坛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确保湖南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论坛管理员负责对版主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人事升迁和本身的发展、版主的任免及论坛相关事物具有最高决定权,所有会员可以进行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湖南论坛各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版主须知

第四条: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第五条: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帖、移帖、转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第六条:版主并一定需要最高水平,但必须能够欣赏最高水平;

第七条: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死不认错更能突显你的形像;

第八条: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是一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第九条: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懂得民主就必须学会集中。

第三章   版主的申请

第十条:注册时间满一个月,并发表主题20篇及回复60篇以上;

第十一条:热爱湖南论坛,关心网友,特别是新手,自愿,义务地为论坛其他用户服务;

第十二条: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确保处理版务工作。

第十三条: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对所申请版块有浓厚的兴趣。

第十四条:愿接受论坛及会员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像;

第十五条:版主任期为三个月,含试用期3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版主,版主任期届满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视为继续留任,版主可无限期留任。

第十六条:按以下格式到版主招募区提出版主申请:
========================================================================================
      
您的注册用户名:
      
性别:
      
要申请的版面:
      
目前居住城市:
      
职业以及特长:
      
您的联系方式:
      
每周上网时间:
      
是否有担任过版主的经验:
      
申请担任版主的理由:
      
如果当选,您将怎样行使您的版主权利(您的管理原则):
      
是否在其它论坛担任版主(是请填写网址及版面名称):
      
对您申请版块的意见及建议:
=======================================================================================


第四章   版主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七条:能够主动发表新的主题,引导网友讨论话题,做到本版内有帖必要,版主回帖不可敷衍了事,不可以随便灌水!

第十八条:有权利及义务将本版的灌水,反动,色情,人身攻击,抵毁论坛形像及谩骂等不当言论加以删除,严重者通知管理员删除用户ID

第十九条:可以在管理规定范围内使用置顶,删帖,移帖,编辑,合并,主题分类等管理权限操作。

第二十条:各版主要尊重会员的劳动,不得滥用权力,要尽可能的避免直接删除主题,若必须删除或处理会员,必须提供完整的参考证据。

第二十一条:服从论坛统一管理,不得对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的操作行使逆操作,不得在论坛及论坛官方QQ群提出质疑,如有异义当以QQ或论坛短消息等私下形式与管理员沟通。

第二十二条:版主与版主或其他管理人员有不同意见及发生分歧时,不得在会员面前会员争吵(含官方会员群及论坛),如遇突发事件,版主必须服从上一级管理人员的决定,但可保留追溯的权力,之后由管理员做出最后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版主是论坛的第一形像,在本版或其它版区参与讨论时需注意维护论坛形像,不得发表任何违反论坛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有抵毁论坛,不得发表任何对论坛有负面及消极影响的言论。

第二十四条:各版主不得将版主帐户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告知管理员,对版主帐户因保管不善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版主自己负责。

第二十五条:版主负责对论坛内优秀主题的整理,并赋有对特殊贡献及优秀的会员报请管理员奖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版主有责任发展和培养新人,并予以推荐。

第五章   版主的任免

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湖南论坛相关规则,做出任何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行为,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事件,管理员有权取消其版主资格。

第二十八条:对于因不尽职责、滥用职权,不注重版主的形像从而影响论坛形像的版主,管理员做口头警告后情况仍未改善者,管理员可取消其版主资格。

第二十九条: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者版面成绩平平,而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第三十条:版主由于个人原因暂时无法进行版务管理时,应提前通知管理员,并在版内通告,履行请假和报道手续,原则上十五天未到岗而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失职,管理员有权取消其版主资格。

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免去版主职务,由管理员在论坛事务区发布公告,说明原因,特殊情况如影响到论坛形像的,可不具明原因。

第六章   版主的请假、休假制度

第三十一条:版主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直接短信通知管理员并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二条:版主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假的,可报请管理员批准并说明休假时间和原因,管理可暂时收回权限,待休假结束重新上岗。

附:请假最长时间为一周,一周以上视为休假。

第七章   版主的辞职

第三十三条:版主任职满3个月后,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事务区”发帖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对于为论坛做出贡献的会员离任后将封为贵宾,以示感谢。

第三十四条:不能很好的履行版主职责,不服从上级管理员管理的,破坏管理团队团结的版主,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第三十五条: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帖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第八章   投诉制度

第三十六条: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管理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QQ,论坛短消息等隐秘途径向管理员汇报,或在“版主议事厅”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论坛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第三十七条:版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的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管理员处理好投诉。

第三十八条:版主在进行论坛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QQ,论坛短信息等隐秘方式向论坛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第三十九条: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QQ,论坛短消息等隐秘途径通知管理员,也可在“议事厅”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它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第四十条:版主在论坛上级管理人员权限范围内行使权限操作,管理员对帖子删除、转移、加精、置顶、关闭以及对违规会员的处罚;论坛各类执行公告;论坛合法广告,处罚操作等)存有异议时,可以以QQ,论坛短消息向当事人询问,沟通,也可直接向论坛管理员进行投诉,不得擅自进行逆向操作。

第九章   奖惩条例

第四十一条:未按规定要求请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层阐述正当理由的,论坛有权视为引绺请辞处理。

第四十二条:未服从论坛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它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像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销户等管理。

第四十三条:凡经考核不合格者,论坛直接免除其版主职位;凡经考核为优秀,良好的版主论坛将根据对应考核等级给予一定的湘币奖励。

第四十四条:擅自对论坛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四十五条:对使用版主权限干预论坛活动,擅自删除、修改论坛公告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十章   版主的考核制度

第四十六条:上线时间:平均每天在线时间为2小时以上,最后一次登陆时间大于7天且无请假记录者,视为失职,按相应规定罢免。

第四十七条:版主对所有帖子操作均要写明原因或原因不详不实者,将给予警告,三次以上警告管理员有权取消其版主资格。

第四十八条:湖南论坛将结定期与不定期对版主进行考核与评定,决定现有版主的留用与开除,升迁与降级。

第四十九条:版主在职期间管理表现良好,且按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离职后将被评为优秀会员。

第五十条:优秀版主评定:
1)主动发帖,能够积极引导会员回帖,热心解决会员的疑问,当月没有请假记录且没有三天以上的离岗记录;
2)在一个考核时间段内,版主至少要发表2篇主题帖(原创精华);
3)应经常性登陆“版主议事厅”,参与讨论。
(请参考http://bbs.hunanbbs.net/thread-25329-1-1.html)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湖南论坛,湖南论坛保留进一步修改及完善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即日起正式执行!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