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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你会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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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湖南论坛 转载请注明出自【www.hunanbbs.net】 作者:xielong 您是第1088个浏览者

论文题目:**地区电子商务的现状调查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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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摘 要 本文综述了我国电子商务简要回顾、近年来发展现状,简要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十.五"和2010电子商务发展预测与展望。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信息化 发展现状 预测与展望

     

    1.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简要回顾

    我国计算机应用已有40多年历史,但电子商务仅有十多年,1987年9月20日,中国的第一封电子邮件越过长城,通向了世界,揭开了中国使用互联网的序幕。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可分为三阶段:

    1.1990-1993,开展EDI的电子商务应用阶段

    我国九十年代开始开展EDI的电子商务应用,自1990年开始,国家计委、科委将EDI列入"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如外经贸部国家外贸许可证EDI系统、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中国外运海运/空运管理EDI系统、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中化财务、石油、橡胶贸易EDI系统"及山东抽纱公司"EDI在出口贸易中的应用"等。1991年9月由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牵头会同国家计委、科委、外经贸部、国内贸易部、交通部、邮电部、电子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商检局、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中国银行、人民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税务局、贸促会等八个部委局发起成立"中国促进EDI应用协调小组",同年10月成立"中国EDIFACT委员会"并参加亚洲EDIFACT理事会,目前已有18个国家部门成员和10个地方委员会。EDI在国内外贸易、交通、银行等部门应用。

    2.1993-1997政府领导组织开展"三金工程"阶段,为电子商务发展打基础。

    1993年成立国务院付总理为主席的国民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相继组织了金关、金卡、金税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电子部、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共同组织"北京电子商务际论坛",来自美、英、法、德、日本、澳大利亚,埃及加拿大等国700人参加。1994年10月"亚太地区电子商务研讨会在京召开",使电子商务概念开始在我国传播。1995年,中国互联网开始商业化。互联网公司(ISP、.COM公司)开始兴起.

    1996年1月成立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20多个部委参加,统一领导组织我国信息化建设。1996年,全桥网与因特网正式开通。

    1997年,信息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编制我国信息化规划,1997年4月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各省市地区相继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省开始制订本省包含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化建设规划。1997年,广告主开始使用网络广告。1997年4月以来,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开始运行。

    3.1998年开始进入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阶段

    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互联网网上交易成功。 1998年7月,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正式宣告成立,被称为"永不闭幕的广交会"。 中国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是我国第一家现货电子交易市场,1999年现货电子市场电子交易额当年达到2000亿人民币。中国银行与电信数据信局合作在湖南进行中国银行电子商务试点,推出我国第一套基于SET的电子商务系统。 1998年10月,国家经贸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宣布启动以电子贸易为主要内容的"金贸工程",它是一项推广网络化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在经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应用试点工程.。1998年首都、上海等城市启动电子商务工程,开展电子商场、电子商厦及电子商城的试点,开展网上购物与网上交易,建立金融与非金融论证中心,和有关标准、法规,为今后开展电子商务打下基础。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尚处起步阶段或初始阶段。医药电子商务网于98年投入运营,医疗卫生行业1万个企事业单位联网,能提供上千种中西药品信息。全国库存商品调节网络、全国建筑在线、房地产网上促销,都已正式开通。

    1999年3月8848等B2C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购物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1999年兴起政府上网、企业上网,电子政务(政府上网工程)、网上纳税、网上教育(湖南大学、浙江大学网上大学),远程诊断(北京、上海的大医院)等广义电子商务开始启动,并已有试点,并进入实际试用阶段,4.2000年,我国电子商务进入了务实发展阶段。

    电子商务逐渐以从传统产业B2B为主体。电子商务服务商(dotcom公司)正在从虚幻、风险资本市场转向现实市场需求的变化,与有商务传统企业结合,同时开始出现一些较为成功、开始赢利的电子商务应用。由于基础设施等外部环境的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方式的进一步完善,现实市场对电子商务的需求正在成熟,电子商务软件和解决方案的"本土化"趋势加快,国内企业开发或着眼于国内应用的电子商务软件和解决方案逐渐在市场上占据主导。我国电子商务全面启动并已初见成效。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的优势将进一步发挥出来。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2.1 我国计算机拥有量、互联网用户、网站数近年来飞速增长

    我国计算机互联网用户、网站及域名"飞速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

    2000 2001 2002.6 2002。12

    计算机安装台数 2200万 2800万 3500万 3900万

    联网计算机台数 892万 1254万 1613万 2083万

    互联网用户 2250万 3370万 4580万 5910万

    域名数 2.2万 12.7万 12.6万 17。9万

    网站数 26.5万 27.7万 29.3万 37。1万

    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推动了电子商务及计算机应用网络化。

    2.2 电子政务工程全面启动并初见成效

    2002年电子政务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国政府采购投资就有350亿元(硬件250亿,软件45亿,信息服务55亿元)比同期增长25%,2002年7月国信办公布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包含三大措施:1)建立两个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内网处理办公,外网处理部门间及企业、公众服务义务。2)推进12项金字工程建设,(金税、金关、金财、金审等)。3)加快重要战略性数据库建设(人口、农业信息库等)。全国各级政府正在实施中,各级政府申请的gov.com域名2001年1月4615个,2002年12月已有7796多个。在有的省,乡镇政府已全部上网,各级政府网站都已在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开辟了与公众沟通交流和提供服务的渠道,不少地方政府建立了面向了群众的信息发布查询系统,设立"市长信箱"、"政府信箱",方便公众参政议政。北京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建立了142个政府网站开展80多项网上办公项目,提供下载办公文告表格565种。、上海建立了143个政府网站,实现跨部门工商网上并联审批,过去要化30多天跑18个部门现只消5天跑1个部门就完成。广州市已建立了76个政府网站、93个应用系统,如43个部门在"企业注册和年检并联审批系统"进行网上审批等,青岛电子政务工程被国务院办公厅和科技部评为全国电子政务示范工程之一,创下技术性能最先进、信息资源最丰富、访问量最大等政府网站建设多项纪录,在电子政务战略、技术研究及电子政务规划建设也走在全国前列海关等部门建立电子口岸系统,在网上进行进出口报关通关业务管理,企业可以在网上完成报关通关手续。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点已超过4000多点,基本建成全国性税务计算机网,全国2000多万户纳税人纳计算机管理,全国75%的税款通过计算机征收,防伪税控系统已在全国推行,税务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网上申报与缴税的试点,网上征税已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部分省市实现,网上政府招标采购已在部分省市开始实施,如深圳市6亿元药品已在网上招标、采购。电子政务进入全面实施有力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2.3 我国电子商务的环境继续改善

    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环境(网络基础建设等运行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网上支付、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建设等条件)逐步完善,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即将出台,已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了基本的条件。网络带宽增加,国际出口带宽总量2002年带宽的总和已达8880M,比2001年增加23。5%;九大互联网络单位与中国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NAP)的互联互通带宽总和达到21412M,宽带接入取得了大幅度的增长,用户数达417万户,其中ADSL接入187万户,LAN接入170万户,Cable Modem、无线等接入方式60万户。全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取得实质性进展,2002年10月8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在北京、武汉两地成功投入运行,2003年2月底前完成在上海、天津、济南、沈阳、成都、西安、深圳和海口等11个经济发达的主要城市推广,初步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跨行、跨地区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物流配送出现了一些进展,拥有我国最大传递网络的中国邮政加盟电子商务领域,一些专门为电子商务项目服务的专业配送企业也相继出现。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有关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的安全问题。行业认证中心,如电信、海关、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的安全认证中心已经成立,上海、广州等城市的认证中心也相继成立,与安全标准、电子签名、密码系统等相关核心技术的开发也得到重视并加大了投入力度。2002年,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规、法律也在趋于成熟,2002年完成电子签章点条例起草工作,更多的法律正在酝酿之中。

    2.4 行业电子商务迅速发展

    2002年外贸电子商务的运行环境极大改善,全国进出口许可证联网申领与发证系统全面投入运行,企业可以在网上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外经贸部早已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了在线广交会、中国商品交易市场、中国技术出口交易会、中国招商等站点,其中中国商品交易市场(China market.com.cn ),已有8000多家企业近3万种商品在这个虚拟市场上常年展示,今年开通了网上洽谈平台,通过www.cantonfair.org,www.cecf.com,www.ccme.org.cn等三个网站,为展客商提供信息发布、贸易撮合、网上洽谈、辅助成交等电子商务服务。据统计,截至4月27日,广交会各网站的访问量累计总数达5090万次,比上届同期增长50.95%。其中境外访问量累计数为2589万次。广交会网站三个平台意向成交量为2。2.18亿美元,确认的成交量为4784.77万美元。据统计,在各大类产品中,网上成交效果最好的是机电类产品,占总成交量的73.4%,其次是粮油类和五矿化工类产品。2002年建立义乌小商品在线国际博览会,促进了小商品出口。全国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已在全国推广,全国有300家审批机关,2万多家企业已实现加工贸易网上申报、审批、实时监控与管理全国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已实现电子化,金融业截止2002年11月发放各类银行卡4.69亿张,同比增长22%,2002年1月-10月发放2.1亿张,其中带银联标识的6000多万张,全国基本实现300个以上地级市各类银行卡的联网运行和跨地区使用,100个城市中98个城市部分或全部实现了当地银行卡跨行通用,各商业银行在40个城市的分支机构全部发行银联标识卡,实现跨行、跨地区运用,2002年9月底,银行卡累计交易额10.5万亿元,比2001年底增加43%。`金融系统由人行和全国十二家商业银行联合建成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已开通运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农业银行均已开展网上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已开通网上银行312个,交易额2001年达6000亿元,2002年突破5万亿元。2002年增加了代理汇兑、预约业务、在线收费、基金、国债业务等新服务,个人网上业务新增缴费、e通卡、外汇买卖、基金交易等新业务。全国101家证券公司、239家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营业部2623家目前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电子化业务处理系统,计算机与网络通讯技术已经成为支撑各项证券业务。计算机与网络通讯技术已成为支撑各项证券业务运转的关键措施,上海、深圳、北京等地证券公司在网上建立站点,能提供股市行情,网上进行证券在线交易(网上炒股),2002年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5230亿元,比2001年增长8。99%。2002年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开通了网站,部分已向电子商务型发展,如中国人保的e-picc,平安保险pa18等网站,客户可通过网上投保车险、家财险、货运险,并可享受保单验真、保费试算、理陪查询、投诉报案、风险评估、保单批改等实时服务,2002年网上销售保单等方面 取得较好业绩。行业都建立行业网站,开展在网上发布产品信息,进行网上洽谈、签约,开展网络经销。

    中华纺织网推出了一种比邮件沟通更可靠、更简单、实时并能够让买家和卖家获得及时沟通的网络交易工具---BTOB实时在线沟通系统,可让中国纺织企业上网实时谈"买卖"。

    房地产交易系统网上在线交易,2002年盛夏起,客户就可以通过安装在中国电信主机房服务器内的EES房地产信息在线交易系统进行房地产交易。该系统是一套专为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在线房产信息交易、管理的大型电子商务系统。系统采用目前最新的B/S体系,Win2000作为开发平台,友善的操作界面,网站完全后台管理。建筑制品和建材产品适合网上销售。当前《中国建材商品网》,《中国装饰材料网》,《中国水泥网》,《鲁班网络》,《易网五金网》等建筑、建材网站,已形成多品种、广覆盖。纵横交错的网络格局。旅游业也已启动电子商务,国家旅行社、青年旅行社开展网上旅游业务,网上预订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安排旅行计划等。全国旅游网站已近300家,网上旅游市场发展很快,

    《中华万游网》、《华夏旅游网》、《康辉专业出国旅游网站》、《携程旅游网》和《旅游资讯网》推出的特色旅游受到普遍欢迎。

    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抽样调查,2002年,全国62.7%的零售企业建成了局域网,38.8%的零售企业在网上公布商品信息;17.9%的零售企业提供网上购物方式;只有3%的零售企业实施了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我国农业网站发展很快。不仅各省市普遍建立了《农业信息网》,还涌现了类似《中华十亿农副产品网》《福州亚峰》《南京白云亭》这样一些大型网上市场。网上经营的品种一改去年以粮食,化肥为主的局面。副料、家禽、农药、土特产、花卉、园林、水产品、茶叶、鲜果等全部上网。江苏目前已有九大类,三十个农产品市场实现了连网。沛县率先在全国实现全县28个乡镇连网。网上销售菜粮等农产品23亿公斤。《环球农商网》、《中青农网》、《中国农村星火数据广播网》让农民用电视机即可走进网络时空。成为面向九亿农民的数字化信息网络。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已开始按月提供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糖料的监测报告,年底可建立几个品种的数据平台。农村供求信息服务系统,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农村供求一站通),一年来已有注册会员18000家,每月颁布信息6000条,内容详查13万条,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r.cn)已成为中国最全面、权威的农业信息网络,每月点击已达到1000万次,农产品价格供求信息还通过中国联通的寻呼机向全国用户发送,2002年改进了对网站信息管理,建立了三层结构内容管理系统,推进县、乡信息服务点建设,年底预计完成60%县级、20%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建设任务

    网上农产品超市开通,位于北京市大兴县的北京万福喜食品公司的员工在其配送中心内为网上订货的顾客准备农产品。该公司从2002年5月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农副产品,市民只要登陆http://www.hhl.com.cn">www.hhl.com.cn网址,就可以看到图文并貌的大兴蔬菜、瓜果、肉食等农副产品的介绍,公司设立配送站点的小区居民通过网络订货后,该公司针对顾客的要求进行清洗、加工和配送,市民不出小区就可购买到新鲜、便宜的优质农副产品。目前,已有6万户北京市民成为该公司会员。自1997年至今,南通市农民通过上网销售的农产品累计达到200多个品种,实现销售额近1亿元,通过信息搭桥,农民走上了致富快车道。

    2.5.省市地区电子商务取得不少进展

    北京、上海、湖南、徐州、海南等地电子商务已取得不少进展。

    北京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取得较大进展,首都电子商城作为首都电子商务主要基础设施,已开始为国内外企业、商户开展全国性和全球性电子商务发挥作用,每月访问者达数百万人次,每月网上经营额已达数百万元人民币。2002年北京电子商务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电子商务体系,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首都电子商城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四级社区电子商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开通。在2002年1至9月, B to B、B to C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为360.1亿元和3.8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1.87%和164.14%,电子商务市场前景看好。西单商场于2001年底投资900万元成立了电子商务公司(igo5.com)。到2002年6月,igo5.com月销售额已超过400万元。2002年9月,实华开以单笔跨国网上采购额超过千万人民币而刷新亚洲网上开放式纯电子商务采购新纪录,此次交易开设四个竞价市场,对四种不同的特制塑料进行拍卖。总成交额超过千万,为采购方节省金额百万余人民币,节省比例达到10.72%。至此,实华开已成功地为包括美国最大的办公文具连锁店以及德国最大的零售商,举行了十几场中国出口商品网上竞价订货会。网易2001年初易趣合作网上拍卖,2002年7月5日,合同期满,双方拍卖合作正式到期。2002年7月9日网易的主页上出现了"网易拍卖"推出了自己的拍卖服务。2002年3月18日美国eBay公司为易趣注资3000万美元易趣与美国eBay公司合作eBay获得了易趣的33%股权,使易趣成为国内最大的C to C网上拍卖网站。2002年,中国互联网上的手机销量增长了近150%,目前国内外各种品牌的手机型号有264种,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销售;同样一部手机网上销售价格比传统的专卖店销售价格要低1%至2%,手机配件的网上销售能比传统专卖店便宜到40%至50%。北京社区电子商务工程一年来取得显著成果:依托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将18个区县、149个街道连接成一个整体,实现互联互通、在169个社区服务中心建立169个网站,形成覆盖全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站群,安装了149套街道热线呼叫系统,在1200个社区安装了管理软件,开发社区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在2400个社区实现了网络接入,采用96156热线电话和信息亭三种接入方式。上海社保卡工程几年来取得成效,累计发卡800万张,600万人用于医保结算。

    济南市电子商务及现代物流应用示范工程一年来,以三联集团为龙头与22家家电生产厂家和20多个销售商建立家电电子商务联盟,对34家连锁店进行改造,24家实施紧密分销商管理系统,10家实施核心分销商管理系统(即由ERP统一管理)。总部与连销店分销效率大为提高,订单处理由来1.5天缩短到5分钟,实现了商流、信息流、物流全面集成,资源共享。海南在旅游业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营销,重庆在网上农,贸超市、网上轻工市场,徐州淮海食品商城,天津在物流配送方面进行了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中国电信湖南电子商务中心建立了179门户网站,开展在线安全交易、安全支付、证券、银行、购物与CA论证等安全服务。

    2.6 我国B2B、B2C市场的发展现状根据CCID的研究分析资料:2002年12月,我国电子商务网站3804家,比2001年3391家增长12%,能有效运行的1533家,比2001年1326家增长16%;消费类电子商务网站2277家,其中综合类网站285家,专业类网站1992家,能有效运行的737家;B2B网站1527家,其中综合类网站189家,专业类网站1338家,能有效运行的796家;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电子商务交易额2002年1809亿元,比2001年1088亿元增长66。2%;B2C交易额2001年为13。15亿元,2002年25亿元,年增长率90%;B2B交易额2001年为1075亿元,2002年1784亿元,年增长率65。9%。

    2.7  我国工业、交通企业电子商务有显著进展

    2002年制造业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全面启动,全国27个省市、46个重点城市和近2000企业开展制造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

    2001年8月,CCID对10个城市13个行业600多家企业进行调查,有22.3%的企业参与了电子商务,9.3%的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15.6%个企业开展分销渠道管理,51.4%的企业进行网上销售,72.9%的企业进行信息查询,72.4%的企业进行网上信息发布。国家经贸委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6家航空企业中,有66.67%的实施了电子商务,7家石化企业中实施电子商务的占57.14%,15家外贸企业有46.67%实施了电子商务,其他行业如电子、铁道、医药、机械、汽车、化工、纺织、冶金等行业实施电子商务的比重都在20%-50%左右,相应的如轻工、电力、烟草、交通等行业电子商务开展不够充分,在20%以下,特别是煤炭、建筑和有色金属行业,开展电子商务所占比例均在10%以下。2002年,中国约26.1%的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大型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最积极,比例达32.1%,中、小型企业比例分别为27.8%和21.4%,

    按不同性质企业来分,外商独资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比例最高,达到41.3%,其次是中外合资企业,比例为33.5%。国营和民营/私营企业比例相对较低,都不到25%,但和2001年比,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部分大中型企业集团如宝钢、中国石化、联想、方正、海尔等集团,在实现企业内部ERP管理基础上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采购,已经或已在建设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在B2B网站的交易已经纳入主生产计划,截至2002年12月交易额突破了193亿元,其中电子采购106亿元,电子销售87亿元。2002年头10个月,中石油网上交易额为150亿元,其中电子采购92亿元,电子销售58亿元。平均节约采购成本5%,"西气东输"工程中,一笔6亿多元网上采购仅7小时就完成,节约资金1.2亿元。石油专用管材电子采购一项,中油股份每年就可以节省两亿元

    中国石化石化产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有如下效益:1.降低了销售成本,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石化产品成交额302亿元,节省销售费用数亿元;2.更有效地为客户服务,客户可在网上查阅产品、定单处理信息,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3.增加了商机,在网上宣传企业、介绍产品性能,扩大销售营业额,开通至今新增客户100多家。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采购成交1。97万笔、成交额209亿元,节约采购资金约5亿多元。海尔集团实现了以定单信息流为中心的业务流程重组,通过B2B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与营销,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减少仓储面积及库存资金,.截止2001年12月31日,网上交易额达188亿元.成交金额1236万元;定单遍布全国90多个城市,包括农村,网上接受处理信息近万条,包括建议、咨询、合作、服务等各类信息,其中有多条产品设计建议被采纳,通过对定单信息和接收到的各类信息进行分析挖掘,为销售和生产决策服务,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为海尔国际化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海尔2001年实现全球营业额602亿元人民币,建立mySAP.com电子采购平台,10%的采购定单从网上下达,实现一流三网,以定单信息流为中心,全球供应链资源网,用户资源网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使采购周期从原来平均10天降低到3天,仓储面积减少一半,降低库存资金约7亿元,库存周转日期从30天降低到12天以下,实现即时采购、即时配送、即时分拨物流。宝钢股份公司通通过应用东方钢铁在线Bsteel平台大宗物资的网上招标工作,截至2002年7月实现的采购额达50多亿元人民币,参与的供应商已近400家。目前宝钢集团每年数万T钢铁产品、数百亿元人民币的销售,包括出口都是在网上进行。联想集团通过实施资源管理计划(ERP),规范和优化了77个业务流程,加强了财务、销售、生产制造、采购等子系统之间的集成,目前,联想集团已经完成了供应链环节的信息化,已经开展协同电子商务。`全国大约70%的大中型企业已上网,建立网站,有了网址、主页,开展网上发布产品信息,进行网上洽谈、签约,开展网络经销。

    计算机在铁路、民航、航运部门的应用有长足进步,铁路运输管理系统TMIS基本建成,各铁路局计算机订票系统投入运行,全国铁路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自1996年投入运行以来,2199个车站6000多个窗口已实现计算机售票,建成铁道部客票中心和24个地区客票中心,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异地售票,售票量占全国铁路客票发售总量90%以上,铁路电子商务系统近期建设内容包括政府网站与电子商务、铁路物资总公司电子商务试点即中铁物资贸易网、物流网,实现网上贸易物资调配、物流配送、仓库管理、货物追踪等功能以及集装箱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民航订票系统为国内26家航空公司提供航班座位的控制与销售服务,离港系统、货运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信息系统以及民航商务数据网进一步完善,目前己开始建设民航分销系统(GDS),己与 386家外航、2000家酒店相连,为开展电子商务打下基础,信息技术在公路、内陆水运与远洋航运系统包括公路货运交易信息系统、集装箱运输、港口管理EDI网络,电子提单系统及水上安全监督等方面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

    2.8 远程教育迅速发展

    全国约10万多所中小学己普及计算机课,1万多所中小学己建成校园网,计算机辅助教学己在大学、中学推广,开发了不少课件,提高了教学质量,近年来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教学,首先在清华、北大、邮电大学实现,目前全国重点大学都开展远程教育,教育部已批准67所大学都开办网上大学。全国2001年9月共招生60。8万人,其中中央电大46万人;全国中学已有200多所正规网校,在7万多所中学中注册网校学生已达60多万。"非典"时期北京市教委开通了"课堂在线",供学生在家上网自习。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也已经开通。现代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为教育系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教育部所批准的67所网络大学在这一时期更是得到了空前发展,而在非常时期,普通在校生和离校学生以及远程教育注册学生一起感受远程教育。北京所有高高校充分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学院,让离校学生离校不"下课"。北京创下了八万人同时上课的记录。北大附中网校近日推出了"非典时期学习方案",凡是北京地区的中小学生,均可免费得到一个月的网上学习时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同中国21世纪电子商务学校,开设免费学习电子商务课程教育,5000人的注册名额很快爆满,咨询电话更是络绎不决。高教出版社开通免费网络课程,为高校师生提供200余门精品课程。 学校也可以免费获得网络课程的存储介质,安装到本校服务器上,利用校园网实施教学活动。目前已经有100多门课程在网上开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华夏大地教育网推出40门免费自考精品课程?包括自考辅导及技能培训,考生可在这40课程中任选两门,免费学习30天。网上人才市场以其方便,快捷,廉价,受到了人们的欢迎。全国人才网站已达500家。区域性人才市场已普遍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市场格局正在形成。在线招聘,受托招聘,网上面试,院校实习,素质评测,《人才猎头》、《无忧工作网》、《西部人才市场》、《中国农村人才市场网》等一批人才网站正在涌现。

   2.9 医疗系统启动金卫工程,辅助诊断,医院管理系统取得迅速发展,近年来远程医疗已在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医院开始运行,在边远省市,西部地区的病人通过网络获得北京、上海等大医院的医生的辅助诊断。"非典"大大推进医疗系统及公共防疫信息系统的建设。

  2.10 对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现状的基本估计1.我国电子商务尚处起步阶段、初始阶段或初步应用阶段。

    2.我国电子商务应用尚处初级水平,大部分电子商务是非支付型电子商务,即网上营销,网下支付;小部分是支付型电子商务,即网上营销,网上支付。个别正在搞协同电子商务。

    3.我国有1000多万个企业,上网企业尚属少数,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采购的更少,大部分中小企业及小部分大中型企业尚未上网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水平低,企业尚未成为电子商务的主力.4.我国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功能单一,大部分是搞电子市场商情,在网上发布广告、电子目录、电子查询、网上互通商品信息;少数搞电子交易(电子洽谈、订购),利用网上进行商务洽谈,签订购货合同,交换文本及单证,进行交易;能完成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的较少。5.由于我国行业、地区发展不平衡,东南沿海与中西部地区有很大区别,目前传统产业部分行业及东南沿海大城市已开展电子商务,部分行业及中西部地区广大城乡尚未开展电子商务。但很有可能后来居上。6.国民经济信息化基础薄弱,商业自动化水平低,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的现代商业将长期并存;传统商场与网上商城长期并存;我们必须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的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3。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国家发展电子商务还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

    目前国家还缺乏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规划,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已起草多年,至今尚未出台。国家发展电子商务还缺乏明确和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

    3.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严重滞后,急需加强。

    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之处未得到及时修订。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较滞缓,目前依然缺乏电子合同法、网上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法、网上信息管制等多个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的定罪和处罚尚没有实施细则。

    3.3 计算机应用水平低,上网企业与上网家庭数量还较少,信息技术在企业与家庭中应用不够普及。尽管到2002年12月底,我国网民已经达到5910万,但是从占总人口的比例看依然偏低,只占总人口的4.1%(瑞典高达67%,瑞士为60%、德国为49%)。而且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东部的大中城市。,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所占比例不足10%。相比之下,美国有60%的小企业、80%的中型企业、90%以上的大企业已借助互联网广泛开展商务活动。

    3.4 电子商务的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经济环境、运行环境尚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网络带宽、反应速度尚不满足要求,电子支付手段尚不完备,物流配送体系尚不配套。

    3.5 我国信息产业国产化产品技术水平与市场占有率低,重大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应用系统所用的软硬件产品主要依靠国外公司,系统集成,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计算机应用有关标准、规范既缺乏又不统一,急需加强。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标准比较滞后,投入明显不足。3.5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管理理念与组织机构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部分领导对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企业采用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尚缺少内在的动力、人力、财力与物力。基础工作薄弱,信息技术人才特别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行业业务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缺少,广大职工信息意识与信息技术应

    4."十.五" 电子商务发展预测及展望

    "十.五"期间是我国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水平将上一个新台阶。

    4.1 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化有重大进展

    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化有重大进展,政府网上办公将进一步普及,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共享,为广大企业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效率也将进一步提高.2005年12个金字系列重点应用工程基本完成,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化普及率、覆盖率将达30-40%,2010年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化普及率、覆盖率将达70-80%。

    4.2 各类电子商务(B2B,B2G,B2C,G2C,C2C)在国民经济主要部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证券业及信息服务业将全面发展,网络营销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将基本普及,网上支付随环境条件改善,而逐步发展

    4.3 主要行业企业电子商务有很大发展

    "十.五"期间企业信息化将有很大发展,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改造中有显著成效, 全国27个省市、46个重点城市和近2000企业开展制造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基本完成。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过程控制及辅助管理在各类企业中进一步普及,大中型企业大部分实现初级电子商务,部分大型骨干企业中级电子商务;小部分企业培养成高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推广单项信息技术,部分中小型骨干企业分期实现初级电子商务,建立若干个中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为今后推广积累经验。具体目标,初级电子商务,中级电子商务,高级电子商务普及率(实现不同水平电子商务的企业在行业地区的企业总数中的所占百分比)来表示

    企业信息化发展预测

    目标 2005年 2010年

    高级电子商务 2-3% 9-10%

    中级电子商务 20-25% 61-62%

    初级电子商务 60-65% 27-28%

    单项IT应用 7-18% 0-3%

    高级电子商务 0.5-1% 2-3%

    中级电子商务 4-5% 15-20%

    初级电子商务 25-30% 50-60%

    单项IT应用 64-70% 17-33%

    电子商务按应用水平及商务与电子的融合程度可分三个层次:

    a.初级电子商务,商务初级电子化、网络化,初步开展电子商务,主要实现信息流的网络化,即进行网上发布产品信息,网上签约洽谈,网上营销,网上收集客户信息,实现网络营销等非支付型电子商务。实现初级经营服务信息化。b.中级电子商务,商务中级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网络化即实现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实现支付型电子商务,以供应链管理与客户管理为基础,实现中级经营服务信息化。

    c.高级电子商务,商务高级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协同电子商务,全面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三流的网络化。实现支付型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网上订货与企业内部ERP结合,及时精良生产,实现零库存。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产品交货、物流配送、财务处理、甚至是最后的成效评估等,都通过电子集市使交易各方能够同步作业。


    4.4.地区、城市、社区电子商务会加速发展。

    "十.五"期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电子商务试点经验将进一步推广,将建成若干电子商务示范省市、地区、社区及乡镇,2010年全国各地区、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将会快速发展。

    社会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信息化步伐加快。社区服务等公共领域将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金字系列重点应用工程与数字奥运会胜利完成,社会公共领域电子商务水平将上一个新台阶,为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信息技术进入家庭,推进家庭信息化发展,智能建筑逐步推广、电话、手机、信息家电、家用电脑进一步普及,使信息技术大量进入家庭及个人生活,推动了家庭信息化的发展。

    全国家庭电脑普及率2005年将达8-10%,城市家庭电脑普及率达15-20% ,全国家庭电话、手机的普及率达18-20%,2010年全国家庭电脑普及率将达16-20%,城市家庭电脑普及率达40-50%,全国信息家电数字化、智能化、家庭影院、居家办公将逐步普及,家庭信息化的发展将大大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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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立法:现状与趋势

上海理工大学电子商务与计算机法研究所 杨坚争

    杨坚争 上海理工大学电子商务与计算机法研究所所长,上海理工大学商学院经贸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开始电子商务的研究,曾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农业部软科学项目,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河南省有关电子商务的研究项目,主持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电子商务标准》,负责《上海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发表有大量有关论文、论著。1999年被外经贸部聘请为专家,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在维也纳举行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工作组第35届会议。

    一、世界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20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商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的运作方式,电子商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势头。联合国贸法会在EDI规则研究与发展的基础上,于1996年6月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这个示范法为各国立法人员提供了一整套国际上能够接受的电子商务规则。例如,如何消除以无纸方式交流重要法律信息的一系列法律障碍,其中包括这些信息的法律效力或合法性的不确定性;如何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运作环境等。示范法也可用来解释妨碍电子商务的现有国际公约和其它国际机制。示范法的颁布为逐步解决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奠定了基础,为各国制订本国电子商务法规提供了框架和示范文本。

    自1996年以来,在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制定之后,一些国际组织与国家纷纷合作,制订各种法律规范,形成了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高速发展期,其成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 WTO的三大突破性协议

    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制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产生了一个《电信业附录》。这一附录的制定开始了全球范围内电信市场的开放。WTO建立后,立即开展了信息技术的谈判,并先后达成了三大协议,即

    (1)《全球基础电信协议》,该协议于1997年2月15日达成,主要内容是要求各成员方向外国公司开放其电信市场并结束垄断行为。

    (2)《信息技术协议(ITA)》,该协议于1997年3月26日达成,协议要求所有参加方自1997年7月1日起至2000年1月1日将主要的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3)《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该协议于1997年12月31日达成,协议要求成员方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在WTO历史上,一年内制定三项重要协议是史无前例的,这三项协议为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稳步有序发展确立了新的法律基础。

    2. 国际性组织加快制定电子商务指导性交易规则。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现有的国际商务惯例已远远不能满足商业往来的需要。近年来,国际商会正以大部分精力集中抓紧制订有关电子商务的交易规则,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安全进行。目前,国际商会已于1997年11月6日通过《国际数字保证商务通则(GUIDEC)》,该通则试图平衡不同法律体系的原则,为电子商务提供指导性政策,并统一有关术语。国际商会目前正在制订的还有《电子贸易和结算规则》等交易规则。

    WTO对于贸易领域的电子商务已提出了工作计划,特别针对服务贸易提出了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如电子商务定义、司法管辖权、电子商务分类、协议签署等,至于其它如关税、个人隐私、安全保证、国民待遇、公共道德等问题也提出了讨论和研析。

    3. 地区性组织积极制定各项电子商务的政策

    目前已经或正在制订电子商务政策的主要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等地区性组织和国家。1997年4月15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盟电子商务动议”(A European Initiative in Electronic Commence),就发展电子商务的问题阐明了欧盟的观点。该文件强调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个适于电子商务的法律与管制框架,管制应该深入到商业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任何影响电子商务活动的问题都应该予以重视。这些问题包括数据安全、隐私、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透明和温和的税收环境。欧盟应该积极与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的政府加强对话,确保形成一个全球一致的法律环境,共同打击网络国际犯罪。

    1998年月10月,OECD公布了3个重要文件:《OECD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有关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的报告:电子商务的活动和计划》、《工商界全球商务行动计划》,作为OECD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性文件。欧盟则于1997年提出《关于电子商务的欧洲建议》,1998年又发表了《欧盟电子签字法律框架指南》和《欧盟关于处理个人数据及其自由流动中保护个人的指令》(或称《欧盟隐私保护指令》),1999年发布了《数字签名统一规则草案》。这些地区性组织通过制订电子商务政策,努力协调内部关系,并积极将其影响扩展到全球。

    4.世界各国积极制订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为了解决网络发展带来的种种法律问题,许多国家在立法上采取措施。一方面对原有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另一方面针对电子商务产生的新问题,制订新的法律。后一方面的工作最初是从电子签字开始的,即通过立法确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1995年美国犹他州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数字签名法》,随后英国、新加坡、泰国、德国等上开展了这方面的立法。此后,各国针对电子商务的有关问题,如公司注册、税收、交易安全等都制定了相当一批单项法律和政策规则。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立法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重视。许多国家开始制定综合性的法律以促进和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据UNCITRAL统计,截止2000年9月底,已经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综合性的电了商务立法。它们是:新加坡《电子商务法》(1998)、美国伊利诺斯州《电子商务安全法》(1998)、美国《统一电子商务法》(1999)、加拿大《统一电子商务法》(1999)、韩国《电子商务基本法》(1999)、百幕大群岛《电子交易法》(1999)、哥伦比亚《电子商务法》(1999)、澳大利亚《电子交易法》(1999)、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电子交易法令》(1999)、法国《信息技术法》(2000)、菲律宾《电子商务法》(2000)、爱尔兰《电子商务法》、斯洛文尼亚《电子商务和电子签字法》等。

    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1. 我国涉及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的行政法规

    我国的计算机立法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公安部开始成立计算机安全监察机构,并着手制定有关计算机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986年4月开始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委会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为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199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了对国际联网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设立了国际联网的主管部门,增加了经营许可证制度,并重新发布。1997年6月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主持了召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成立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发布大会”,宣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成立, 并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1997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详细规定国际互联网管理的具体办法。与此同时,信息产业部也出台了《国际互联网出入信道管理办法》。

    1997年10月1日起我国实行的新刑法,第一次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程序罪等。这表明我国计算机法制管理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并开始和世界接轨,计算机法的时代已经到来。

    2000年9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草案)》和《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草案)》,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加强对互联网内容服务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2. 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1998年11月18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吉隆坡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指出,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其应用推广将给各成员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1)新《合同法》

    1999年3月我国颁布了新的《合同法》法,其中,涉及电子商务合同的有三点:

    1 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不管合同采用什么载体,只要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即视为符合法律对“书面”的要求。这些规定,符合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采用的“同等功能法”。

    2 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到达时间。《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 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人大常委会

    2000年3月5日,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张仲礼代表提出的“呼吁制订电子商务法”议案,成为此次会议产生的第一号议案。这份议案指出,全球化信息浪潮正迅猛推进,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更快捷、准确的交易形式,也在中国全面开展。目前亟需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适应的法律环境,建立安全便捷的电子付款系统的法律规范。

    (3)北京市

    2000年4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经营行为备案的通告》,规范网上经营行为,包括在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以及为经济组织进行形象设计、产品宣传、拍卖、发布广告等的行为。网络经济组织可通过互联网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红盾315(www.hd315.gov.cn)网站申请登记备案。

    2000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颁布了《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针对网络广告的现状,对网络广告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作出规定。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务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

    (4)上海市

    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作为2000年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为了促进上海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和不足,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上海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已经开始起草。其基本思路是从电子商务的本质入手,抓住电子商务的主要矛盾,形成电子商务管理办法,然后针对各个具体问题制定管理办法。目前已对电子商务认证办法提出了初步的管理意见。

    三、电子商务立法的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的法律保障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方面。第一,电子商务首先的一种商品交易,其安全问题应当通过民商法加以保护;第二,电子商务交易是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而实现的,其安全与否依赖于计算机及其网络自身的安全程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究其原因,还是上述两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因而面对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这种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的新的交易方式难以出台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规范性条文。

    然而,电子商务的跳跃式发展已不允许我们等待原有法律制度完善之后再考虑电子商务的立法问题。21世纪的竞争是高新技术的竞争。发展电子商务,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生存发展的又一次严峻挑战。通过专门立法,使国家在下个世纪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共识。我国传统的“先改后立”的立法思想和技术,对于高新技术的推广来说是弊大于利的。电子商务技术,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它已经基本成熟,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技术已经能够保证交易的安全进行;但另一方面,这种技术又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具有相对的不稳定性。这种二重性使得电子商务的推广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必须具有超前性和独立性,以打消人们对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性的恐惧心理。

    我国现行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四类:

    (1) 综合性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保护交易安全的条文。

    (2) 规范交易主体的有关法律。如《公司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

    (3) 规范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财产保险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4) 监督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如《会计法》、《审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我国法律对交易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晚,且长期以来注重对财产静态权属关系的确认和静态的安全保护,未能反映现代市场经济交易频繁、活泼、迅速的特点。虽然上述法律制度体现了部分交易安全的思想,但大都没有明确的交易安全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按照这些制度执行。 如《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则视为同意”,体现了交易安全中表见代理的思想,但却没有形成一套清晰的表见代理制度。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上,悖离交易安全精神的规范大量存在。在立法上,如《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经济合同法》第七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过分扩大民事行为无效的范围,有损于交易主体对其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信赖即交易安全利益。在司法解释方面,1987年7月 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解答》中,明显过分偏置于静态的安全,而忽视动态的安全,悖离交易安全保护的精神。

    四、目前急需制订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为保证电子商务活动得以正常进行,政府需要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商业法律环境。法制环境应着眼于保护交易公平,保护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之苦,保护知识产权免受侵权之害和保护个人隐私,制定鼓励监督、有助调节、打击犯罪的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目前我国急需制订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买卖双方身份认证办法、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程序、电子支付系统安全措施、信息保密规定、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定、税收征收办法、以及广告的管制、网络信息内容过滤等。

    1. 买卖双方身份认证办法

    参与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互不相识,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相互认证。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络服务中介机构也有一个认证问题。目前急需成立类似于国家工商局之类的机构统一管理认证事务,为参与网络交易的各方提供法律认可的认证办法。而且,目前各网络服务中介机构成立的虚拟交易市场为提高自身的可信度,大都冠以“中国××市场”的头衔。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急剧扩大,加强这方面的法律规范也迫在眉睫。

    2. 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程序

    电子合同是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电子商务安全交易重要保证。其内容包括:

    (1) 确证和认可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合同的规则和范式,规定约束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定义构成有效电子书写文件和原始文件的条件,鼓励政府各部门、厂商认可和接收正式的电子合同、公证文件等。

    (2) 规定为法律和商业目的而作出的电子签名的可接受程度,鼓励国内和国际规则的协调一致,支持电子签名和其它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

    (3) 推动建立其它形式的、适当的、高效率的、有效的合同纠纷调解机制,支持在法庭上和仲裁过程中使用计算机证据。

    3. 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金融电子化的必然趋势。美国现在80%以上的美元支付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我国目前尚无有关电子支付的专门立法,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有关信用卡的业务管理办法。为了适应电子支付发展的需要,需要用法律的形式详细规定了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接受银行对发送方支付命令的执行,电子支付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

    4. 安全保障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交易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化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已是立法的一项紧迫任务。

    (1) 在民法基本法的立法上,应反映出交易安全的理念。为此,要大胆借鉴和移植发达国家电子商务保护交易安全的成功经验和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造一套强化交易安全保护的法律制度。

    (2) 在商事单行法的立法上,可以基于商法的特别法地位及其相对独立性,满足商法中商业行为较高的交易安全要求,在某些方面可以适当突破民法基本法中的某些制度,以期强化这方面的交易安全保护。

    (3) 在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管理的立法上,应针对电子商务交易在虚拟环境中运行的特点,明确提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的法律措施。

    (4) 在法律解释上,当务之急是全面清理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司法解释,剃除不利于交易安全的结论,并在以后的解释中注重考虑交易安全的因素。

    (5)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专门法规文件。

    此外,对于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税法、广告法等,也有一个内容修改和范围扩充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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