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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尴尬的新劳动合同法

双向尴尬的新劳动合同法

本文来自:湖南论坛 转载请注明出自【www.hunanbbs.net】 作者:红颜至尊 您是第325个浏览者

相当一些企业主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太照顾员工的利益了,这样对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它将培养惰性,扼杀企业活力。比如说签订永久的合同协议.......。
那么,《劳动合同法》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究竟有多大作用,我以为是值得我们冷静思考的。
其一、至少在中国,大多数劳动者就是天生的弱者,因为他们是松散的,几乎是没有组织的。表面是有工会组织,也仅仅是在国企,而且工会主席大多由企业副职或党委副职兼任。大量的私企、外企连个工会组织都没有。与这个结论相佐证的例子就是那些国有企业乃至华为公司的“辞职门”事件(国有企业的“辞职门”好像报道不多。他们是“打枪的不要,悄悄地进村”)。试想:即便华为如此丰厚的辞职条件,全体职工有没有可能一致同意“辞职”?这种由企业主导演又假借职工“自愿”的行为说明了什么?
其二、还是在中国,很多企业主或者企业管理者对劳动者的藐视意识。劳动者是不被强势集团所看重的。很多企业的老大经常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二条腿的人满大街都是”。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和挑衅!其藐视之意溢于言表。实际上,中国严峻的就业形势是很难培养雇主平等的劳资意识的。而不平等的劳资关系又注定了劳动合同法是轻易就可以被破坏的法律。其保护弱者的作用是极其脆弱的。一旦雇主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留给劳动者的就是漫长而又艰难的维权之路。
其三、仍然是在中国,我们缺乏保护劳动者的非制度性文化。有人说,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可以与欧美的相关法律媲美。问题是,中国与此相关的非制度性文化也与欧美媲美吗??无数的事实证明:我们很多东西从西方引进,最后都是非驴非马!而这种结果的原因就是非制度性文化与西方不同。比如工会组织,中西方的名称也都相同,但此工会与彼工会的实质就相差很远了:中国的工会是隶属于党委或者企业的组织。既然中国的工会什么都无法独立,工会主席的工资还不是老板给发的吗?又何来“保护劳动者”?只能做的就是“助手”!现在,《劳动合同法》---这个效仿欧美对劳动者保护的法律,会不会也会如此呢?非制度性文化方面,包括的对劳动者的尊重意识,也包括劳动者组织等等,都与欧美相差太远了。而没有与之相适应的非制度性文化,再好的法律又能有多大用处呢?
其四、劳动合同法本身的漏洞。我们常说“法网恢恢”,可法律本身是不可能事无巨细的,那又能“恢恢”到哪去,才能够做到“疏而不漏”呢?比如,我们的劳动合同法怎么样面对“辞职门”这样的事件?又怎么样面对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对辞退员工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但如果企业采取“倒逼方法”,逼员工辞职呢,劳动法律又将如何保护劳动者?某企业一高级白领怀孕了被调岗去扫厕所,当然只能拿清洁工的工资了,并美其名曰“能上能下”(呵呵,这对企业来说很容易。而且一般劳动部门都认为这是企业内部的事)。还有“百用不爽”的下岗措施,下岗一次,员工可能能挺住。但是,二次呢?三次呢?n次呢??这位员工应该怎么办?如果继续维持现状,一家人的生计都有问题;如果外出寻找生计,那么该员工外出时间必然超过15天。呵呵,超过15天,企业就可以以劳动法第25条,对员工予以除名!这样运作下来,企业辞退员工的目的就达到了。仔细分析有关劳动法律,好像没有什么条文对企业这种我称之为“倒逼辞职”的方法予以制约!
问题或许不仅仅如此。如果员工与企业发生辞退与反辞退纠纷后,假设员工胜利了,回原来企业去上班,员工能不考虑面临的打击报复问题吗??我们的法律又如何保障这种情况下的员工权益?而“胜利”后的员工很可能等待他的是更悲惨的局面!
有人说,那么向劳动部门仲裁嘛!仲裁不成再打官司嘛!对于地管单位,这样做也许有可能性。但是,对于那些垂直管理的单位呢?什么人事关系在市里、在省里、在北京的呢?跑到离劳动者住地很远的地方去仲裁、去打官司,其维权成本可想而知了!但问题恰恰在于,我们的劳动法律没有对此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没有充分考虑劳动者维权成本的问题!现行的这种争议仲裁及申诉、诉讼体制无异于告诉劳动者:你息事宁人吧!你想申诉仲裁或诉讼的话,你将付出何等的时间代价和经济代价呀!
2007年12月初起笔,完成于12月28日-除名通知书送达的当夜。
以上是一位接到企业除名通知书的网友在网易论坛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笔者转摘时有删改。“新劳动合同法”已经陷入“双向尴尬”的境地。老板们说,这部法律太照顾员工的利益了,不利于企业发展,将使企业活力大减......;劳动者说,这部法律是墙上画的一张饼,看得吃不得......! 原因是多方面的,该网友说的四条有道理,我们更希望看到立法者和专家及政府高官也出来说说,尤其想听听工会组织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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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 有些企业没工会 有工会敌不能很好发挥作用 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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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国家肯定是经过多年的考察和研究的了 既然出台了 我们还是要相信它  之前应该去了解它的内容!
如果你不能改变现在的生活,最起码要改变看待事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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