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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是应该用来蹂躏的吗?
夜深人静烟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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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6-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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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是应该用来蹂躏的吗?
【金陵晚报84686500热线报道】 市民王先生每天坐公交车上班。在公交车上,他经常看到移动TV上播放一首名叫《卖动公交》的卡通歌曲。“这首歌曲是教育人们自觉遵守公交秩序,文明乘坐公交车的公益歌曲。配以卡通形象出现,它的确让人觉得既可爱又寓教于乐。我认为,它为推动城市公交文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王先生说。
前些时候,王先生发现,《卖动公交》推出了第二部。在这首歌曲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小偷是用来蹂躏的啊,抓到会被菜叶子砸。”而在画面中,小偷被众人狂踩,鼻青脸肿,身上被扔了不少菜叶子。王先生觉得,这段画面以及歌词处理得似乎有些不妥。王先生问记者,“蹂躏”一词用得是不是有点过分?在公交车这个公众场合里,打小偷的画面是不是应该被刻画得这么具体?
播放的频率比较高
昨日,听了市民王先生的反映,记者乘坐了306路公交车,从应天大街上坐到常府街下,总共耗时40多分钟,在这段时间内,车上的移动TV播放了四遍第二部《卖动公交》。与其他栏目相比,频率算是比较高的了。
记者注意看了一下,的确如王先生所说,《卖动公交》里唱道:小偷是用来蹂躏的啊,抓到会被菜叶子砸(字幕打在画面下方)。画面中,一群人踩着一名小偷,地上烟雾腾腾。小偷眼睛肿肿的、鼻下拖着两条血印躺在地上,不一会儿,小偷就被菜叶子堆得看不见了。最后,小偷跌入深渊,喊着“饶命啊!”
因为移动TV在播放《卖动公交》时,字幕常常被滚动播放的信息所掩盖;加上公交车上声音多,比较嘈杂,乘客们几乎都不太注意。
记者回到报社,在百度上搜索了《卖动公交》,出现了不少网页,大部分都可以完整播放《卖动公交》这首卡通歌曲。但是,网上似乎并没有出现有关于“打小偷”的争论。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蹂躏”一词用法似乎不妥。记者查询了《新华词典》(2001年修订版,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修订),上面解释说,犤蹂躏犦践踏:摧残。比喻用暴力欺压、侮辱。(例)中国人任人蹂躏宰割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读者对此各有看法
《卖动公交》里打小偷的画面,以及相关的歌词到底用得妥不妥当?记者随机做了一番调查。
支持王先生的:三江学院党委宣传部的吴江认为,偷东西自有警察来“收拾”,打人是犯法的,尽管打的是谁。小偷也是人啊,民众没有打小偷的权利。在公交车上播放这样的画面,不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允许的。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二的林凌立同学说,打小偷,从法律上说是不合适的,当然正当防卫除外。此外,影响也不好,公交车上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这样的画面极易激发儿童的暴力倾向。
反对王先生的:南京晓网科技公司负责人於勇说,小偷实在是太可恶了,这年头没遭过贼偷的就剩孕妇肚子里的孩子了吧!见小偷就应该打,不打难解心头之恨,对小偷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公交车里播放了?那更好,估计小偷看见了,也不敢在公交车上伸贼手了。地铁里、商场里,最好大街上也能播放。
瑞金路报亭的老板刘育红说:“现在的小偷太猖狂了,偷人家东西当然该打,不打还能怎么办?但不要弄出人命来,不打小偷,他们是得不到教训的。”
小偷应扭送公安机关
对此,江苏南京义科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认为,以暴治暴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小偷也是公民,他的生命权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其人身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非法剥夺。抓到小偷应该扭送公安机关,打伤小偷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
董律师说,民众恨小偷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图一时之快殴打小偷,就陷入了以罪制罪的恶性循环,这是法盲的表现。只有通过法定程序给小偷定罪,才是对法律的尊重。“但是很可惜,这个观念至今无法深入人心。”董律师说。
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援助中心张纯主任认为,移动TV经常播放《卖动公交》里打小偷的画面,对于天天坐公交车上下班的人来说,眼睛和耳朵每天都接受着这样的视觉和声音刺激,时间久了,这种每天强化的情景就内化到了人的大脑中。当人们逮住偷窃的小偷时,大脑中的第一反应就是出手打人。
昨天下午4点钟左右,记者与世通华纳移动电视传媒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了南京市民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有关人士听了后表示,将尽快向领导反映,如有消息,将与记者联系。
■记者手记
公交车移动TV上播放《卖动公交》的卡通歌曲,让我想起另一则公益广告。它同样也是移动TV上播放的,内容大致是:一女子乘坐公交车时被一男子偷了手机,另一名女子看见了偷窃的全过程。她及时提醒受害者,并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受害者手机的号码,结果受害者的手机在小偷的口袋里响了起来。小偷慌忙狡辩:“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偷的!”但那名女子和受害者异口同声道:“就是你偷的!”到此,整个公益广告戛然而止。
我认为,这个同类型的广告值得借鉴一下。虽然它没有交待小偷最后是如何处理的,但警示作用达到了。当时坐公交车的人,看过这则广告后,无不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以防自己成了小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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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6-1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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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偷实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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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就应该被蹂躏
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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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6-16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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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就是要让那些人打得怕当小偷才行.送公安有个屁用,一般的,教育几句就出来了,出来后还不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快乐,不是得到的多;而是计较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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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6-1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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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常赞成楼上说的
打段他的手脚
让他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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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6-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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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错了.小偷不是用来蹂躏的,是用来练拳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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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6-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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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啦
就是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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